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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细胞治疗:需要监督的梦想


日期: 2009-06-25

 

  中央电视台《新闻联播》播音员罗京因患淋巴癌于6月去世。相信很多人从有关报道中,注意到了一个概念干细胞移植,而且猛然感觉到这项新技术离我们竟这么近。罗京是今年2 月从北京肿瘤医院转入另一家医院,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。据报道,手术异常成功,肿瘤细胞全部消失了,可惜只持续了3个月就复发了。在这里,我们无意去评论这次手术的成败,只是因此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:干细胞治疗在中国的现状如何?长期以来,大部分人治疗疾病的方法只有2吃药和手术。但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,今天人们正迎来革命性的第三条道路”—通过干细胞再生治疗疾病。干细胞在生命科学、新药试验和疾病研究这3 大生物医药领域举足轻重。它是人体内未充分分化的原始细胞,能分化再生出各种组织器官。在干细胞定向分化成为特定类型细胞后,就可以替代原本失去功能的病变细胞,给癌症、糖尿病、帕金森综合征、心脑血管病、组织器官纤维化、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顽症带来治愈的希望(参见88 页《你能接受干细胞疗法吗》)。然而,关乎人生命的医学从来不仅仅是纯粹科技的问题,干细胞疗法尤其如此。而在我国,这项让人期待的新技术远未成熟,却已经被应用于临床治疗;在国外引起广泛伦理争议的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,在我国几乎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。干细胞治疗这一新梦想,尚未完全起飞,如果此时不开始谋划严格的监督规范,那句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的说法还会应验。

  干细胞治疗在我国早已经风生水起,很多医疗机构号称可以进行干细胞治疗,将其作为一种常规治疗来推荐,甚至成为不少医院标榜高科技的时髦金字招牌。但是,仔细检索国内专家文章,却会发现,在干细胞治疗技术中最关键的技术问题并没有解决,对干细胞的繁殖难以控制。一方面难以繁殖下去得到预定细胞;二是即使繁殖下去,也往会繁殖出不需要的细胞,从而产生副作用。

  干细胞的研究尚不能大规模从实验室直接进入常规临床治疗,中间需要一个时期的临床试验。但是,目前接受干细胞治疗的人,并不知道这种试验性质,误以为这是一种新的成熟疗法。当他们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的同时,还在承担着巨大风险,比如有可能形成肿瘤、免疫排斥,移植手术本身也可能造成伤害、感染等。

  到底有多少家医疗机构在从事所谓的干细胞临床治疗治疗,目前并不透明;有多少患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扮演了小白鼠的角色,也还是一笔糊涂账。这一尖端医学科技给人带来的梦想,多少人都是在知情权得不到充分尊重下雾里看花,形成患者风险高、医疗机构利润高的乱局。

  更加激发人的梦想、却也更让人担忧的是胚胎干细胞研究。人体胚胎干细胞是受精卵发育成的囊胚中的特殊细胞,在诱导之下,它具有分化成任何组织和器官的潜力。我国在此领域研究发展迅速,科技部、卫生部、教育部、中国科学院和军队系统,都有机构在进行人胚胎干细胞研究,在“973”“863”等国家重大基础、应用研究计划中,也都明确表示支持干细胞、治疗治疗性克隆的相关项目,一些研究项目的经费动辄上千万。虽然我国2003年就正式颁布实施了《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》,但是该《原则》的号召性质使得各种禁止不得等根本没有约束力。谁来监督开展研究的机构、它们是否在遵守其中的原则、违反了该如何惩治等关键问题都语焉不详,如何落实就更无从谈起。

  我国的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其实是在自由进行的。但是,作为人体内的全能细胞,没有监管的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是让人忧虑的。因为从胚胎中提取干细胞,胚胎就会死亡,如果不被严格监控,就会出现各种无所不用其极,违反道德和法律的恶性摧毁人类胚胎之举,这是对人生命的践踏,以致造成无法想法想象的克隆人诞生。人体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是处于人性敏感地带的探索,稍有不慎,将造成人类伦理的巨大灾难。

  对于这种涉及到人的生命起点——胚胎的研究,必须有专门机构监管,逐步建立起颁发执照、登记、记录、报告、监督、督察一整套机制,改变目前的研究各自为战的状况,严格研究机构与人员的资质,对研究进行监督,保证过程和手段在法律和伦理的许可下进行。

  另外,作为指导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指导大纲,上述《原则》也需要与时俱进,根据新的科学进展和随之而来的伦理争论,对于其中条款重新加以定义明确。其中还包括要求定期发布此领域研究进展情况,让此项涉及所有人情感的敏感公共研究接受公众监督。

  对于人体胚胎干细胞研究,我国相关法律也要考虑择时跟进。例如,英国曾率先将治疗性克隆研究合法化,同时又明确规定禁止生殖性克隆,即通过克隆技术复制人类个体。我国制定的《原则》中也提到:利用体外受精、体细胞核移植技术、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,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。国际科学界把受精14天视为胚胎开始成为人的下限,如果超过14天,意味着克隆人的诞生。对此,显然需要法律惩罚制度的约束

  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,其影响是深远的。但是,科学应为人类服务,而不是人为科学服务。在现代社会,即使目的是善的,其手段也必须合法,不能违反伦理原则,这已经是人类的共识,科学研究同样要遵循这样的规则。

  现代科学创造梦想的能力越来越强大,不受约束的梦想难免会诞生出妖魔。因此,所有有关干细胞的研究,特别是从国家申请到的研究项目,都应受到监督,保证其在合法、合乎道德的界限内,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序开展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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